失信被执行人 |
陈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03********1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2民初13158号 |
案号 |
(2020)湘0102执7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陈康同意支付原告方应争劳务欠款19841.50元;二、案件受理费672元,减半收取336元,被告陈康自愿承担;三、以上两项共计20177.50元,被告陈康承诺于2019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方应争;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