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渝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999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124民初1706号 |
案号 |
(2019)皖1124执1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渝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上海渝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新玲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商铺租金26105.5元,其中13052.75元自2018年2月16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一支付迟延履行期间违约金,其中13052.75元自2019年2月16起按照日万分之一支付迟延履行期间违约金。上述租金及违约金于2019年6月1日前付清;二、被告安徽瑞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及违约金承担50%的支付责任,于2019年6月1日前付清;三、双方其他无纠缠。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75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37.5元,由被告安徽瑞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7-04 |
发布时间 |
2019-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皖1124执100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4 |
执行法院 |
全椒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053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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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岳金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067810999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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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海公路3399号3层3161室-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