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启秀克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1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民终3466号 |
案号 |
(2018)苏0505执2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三、胡永忠、胡亚名、南通启秀克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邱光宇、姜天峥、南通欧鸿贸易有限公司对姜天岷、陈玲玲、南通腾亦昌服装有限公司、南通千色时装有限公司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8-10 |
发布时间 |
2019-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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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亚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691312758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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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通市尚德城邦C座01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