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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子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8********79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181民初1667号
案号
(2020)云0181执13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及截止2019年5月13日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合计67136.89元,并按照年利率8.4%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5月14日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及罚息,及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偿付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5000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60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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