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孟祥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29********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703民初649号 |
案号 |
(2020)冀0703执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孟祥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西环路支行借款本金475312.02元及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二、被告张家口健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含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981元、保全费30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孟祥杰、被告张家口健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