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一手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783民初576号 |
案号 |
(2019)闽0783执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建瓯市久一水果批发商行、谢文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江蓝占用期费用35494元及评估费3000元。二、驳回江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0元,由建瓯市久一水果批发商行、谢文辉负担76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江蓝负担8元(已预交)。公告费260元,由建瓯市久一水果批发商行、谢文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闽0783执82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执行法院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754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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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余兰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22MA3451WW1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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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下亭高速路口(仙水村对面)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