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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城县名门世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34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735民初1536号
案号
(2018)赣0735执5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石城县名门世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郑从林货款63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石城县名门世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5-02
发布时间
2018-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杰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5063450789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客家风情商业城C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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