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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219********0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281民初351号
案号
(2020)豫1281执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义马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毛卫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韩素贞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1、被告应支付2014年12月利息5000元、2015年7月利息5000元;2、被告应予2015年9月起支付利息至还款之日止,利率按月息2%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义马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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