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海天海世界贵宾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1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晋0105民初5890号 |
案号 |
(2019)晋0105执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山西日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当金247万元及该款项从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4年9月24日当期内的利息29280元,并支付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月息2%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山西海天海世界贵宾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原告山西日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王煜持有的山西嘉园大酒店(有限公司)6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山西日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522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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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富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67818902X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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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西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