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潘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5********0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5民初1726号 |
案号 |
(2020)黔2325执7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勇于2020年1月23日前偿还原告吴宽平欠款81879.7元。二、如到期后被告潘勇不能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原告吴宽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以81879.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实际全额付清欠款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