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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13********2010
执行依据文号
巴南劳人仲案字(2018)第1143号
案号
(2019)渝0113执2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巴南区海泽商务酒店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申请人陈佐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未休带薪年假报酬、失业保险待遇等共计26914.4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19-01-08
发布时间
2019-07-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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