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安联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10359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29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5894494.21元,此款被告保证于2020年8月20日前给付原告100万元;二、原、被告一致同意将被告名下位于泰兴市塞纳公馆(翡翠花园)小区3a#1207,3a#1205,3a#1305共计3套房产按总价3178070元充抵本调解书第一项工程款中的3178070元,被告保证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上述三套房产网签合同备案办理至原告方指定人员名下;三、被告保证于2021年2月6日前将本调解书第一项中的剩余工程款1716424.21元给付原告;四、如被告未按期如数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或三套房产的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原告有权以工程款5894494.21元并另加200万元违约金在扣减被告已给付款项后申请人民法院一并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6456元,减半收取4822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3228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保证于2020年8月20日前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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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长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05515551X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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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戴王路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