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宁荣瀚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B47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1603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安宁荣瀚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莫绍河运费23700元。案件受理费393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丽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81MA6K7XB47A |
登记机关 |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珍泉路中央华冠B座6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