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理市申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15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901民初1886号 |
案号 |
(2019)云2901执6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市申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原告张丽娟房屋租金23,250元,并支付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20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原告张丽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1元,由被告大理市申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云2901执66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325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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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楼勇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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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大理市下关大丽路兰花苑H-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