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君祥世佳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1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济仲裁字第1213号 |
案号 |
(2017)鲁05执4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总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343943.57元。对申请人其它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仲裁费用27216元(申请人已预交),申请人承担14968.8元,被申请人承担12247.2元。本案工程造价鉴定费用10万元(申请人已预交),申请人承担26000元,被申请人承担74000元。上述(一)、(三)项合计计算,被申请人支付1430190.77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2-04 |
发布时间 |
2018-0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26731985416 |
登记机关 |
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区北二路6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