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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曜辉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567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民终5051号
案号
(2020)沪0117执70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曜辉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天津中环新光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97,077元; 二、被告上海曜辉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天津中环新光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497,077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50元,减半收取4,475元,由被告上海曜辉电子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忠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7867385676
登记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701号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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