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敦煌市三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11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24民初216号 |
案号 |
(2020)甘0924执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宜春市交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奎屯新西域石化有限公司沥青款541907.98元,即被告宜春市交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不再向敦煌市三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该笔沥青款项;下剩沥青款110706元、利息50000元及担保费2700元由敦煌市三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于2020年2月28日前付清;逾期未付,被告敦煌市三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需向原告给付违约金10000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12153.5元,减半收取6076.8元(未缴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敦煌市三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闫金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820911921669 |
登记机关 |
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阳关西路16号 银山丽景花园 A区 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