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市楚威饲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224民初191号 |
案号 |
(2020)湘1224执7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溆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朱泽力借款本金70 000元,支付借款利息31 360元,后续利息按月利率8‰自2018年9月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怀化市楚威饲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黄莹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27元,减半收取计1164元,由被告黄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溆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24782852602Q |
登记机关 |
溆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溆浦县卢峰镇幸福街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