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松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22********2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122民初3685号
案号
(2020)豫1122执1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同意偿还银行代偿款、保费及违约金共计110000元,其他部分原告自愿放弃。该笔款项110000元分六次履行,2020年6月10日之前偿还10000元,下余100000万元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每月1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二、若任何一期未按期履行,则以本金118700.03元扣除已偿还的金额为基数按月息2%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违约金。二被告对所偿还金额(包括违约金)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2308元,减半收取1154元,保全费1070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2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