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新锐荟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39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4民初15027号 |
案号 |
(2018)粤0604执7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确认截止2018年7月3日两被告尚欠原告设计费和制作费共14310元,原告同意两被告在2018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设计制作费14310元及利息1718元,合共16028元,该款项由两被告直接汇入原告佛山农商银行卡号为6210188800071505388的银行账户;二、如两被告不能按时履行上述协议,原告有权以16028元为本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已支付的款项,作相应扣除),并要求被告以实际所欠本金从2018年6月28日起按年利率8%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三、本案受理费100元,由两被告负担,与上述款项一并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09 |
发布时间 |
2019-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4303921915X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弼塘东二街25号内六幢(第三层3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