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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县金水天成大酒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55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1221民初554号
案号
(2018)甘1221执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郭红军、者艳玲、彭启坤共同返还原告刘小卫借款1995000元,并支付借期利息39900元。自2017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24%履行借款的违约金至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完毕为止;二、由被告成县金水天成大酒店有限公司、李伟对以上借款、借期利息和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8-01-16
发布时间
2018-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221345594019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成 县城关镇东大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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