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奥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8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民终934号 |
案号 |
(2020)皖0304执1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2019)皖0304民初4269号民事判决;二、蚌埠奥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孙安喜2002年2月1日至2009年4月27日期间的生活费24404.66元;蚌埠奥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安徽奥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共同支付孙安喜2009年4月28日至2010年3月15日期间的生活费3725.29元;蚌埠奥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安徽奥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奥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共同支付孙安喜2010年3月16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的生活费61254.1元;三、驳回孙安喜其他仲裁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蚌埠奥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安徽奥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奥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蚌埠奥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安徽奥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奥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1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紫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551825324Q |
登记机关 |
蚌埠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蚌埠市柳工大道29号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