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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01********42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602民初2450号
案号
(2019)冀0602执7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苏旺隆、保定直隶客厅酒店有限公司、苏志勇银行存款5600000元或查封其等价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申请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申请续行保全。如逾期未申请,保全措施自动解除。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田继增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5-24
发布时间
2019-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602执745号
立案日期
2019-05-24
执行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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