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谢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1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22民初7005号 |
案号 |
(2020)皖1322执1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周化亮同意被告谢宁给付其债权(姚霞发)转让款45313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每月被告谢宁支付原告周化亮2000元至还清款止,于每月月底前支付);二、原告周化亮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8元,减半收取529元,由原告周化亮承担。本调解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