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最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5184号 |
案号 |
(2015)穗天法执字第00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代偿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共计3371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4-12-21 |
发布时间 |
2015-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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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莫庆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88916398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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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红梅路环月街12号首层之四(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