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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121********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114民初278号
案号
(2020)苏0114执恢3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解除对被告李如平、赵时柳名下所有的位于苏州市新区阳光假日新苑20幢自05室、阳光假日新苑20幢501室不动产的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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