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5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白山仲字第52号 |
案号 |
(2017)吉0602执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邓世华、白山市浑江区鑫源选矿厂对借款人所欠申请人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74284.0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至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4,923.00元,由三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7-03-03 |
发布时间 |
2017-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福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01744574314M |
登记机关 |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94号吉林银行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