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10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民初623号 |
案号 |
(2020)晋01执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清偿借款本金60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37598130.91元(暂计算至2019年6月12日),及从2019年6月13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二、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对被告山西国瑞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质押的价值1749万的车轴、车钩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万限额内、贾本锐在6000万限额内、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在4000万限额内对上述第一项款项在扣除质押1749万后应付款项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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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程习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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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