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11民初719号 |
案号 |
(2020)豫0411执8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愿于2018年3月29日之前代替张燕燕偿还所欠平顶山银行借款本金150万元、利息28262.5元、罚息87210.01元(罚息已计算至2017年10月26日,之后罚息按年利率14.535%继续支付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它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9339元减半收取9669.5元,由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合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684626572Q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开源路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