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义马文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0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281民初1832号 |
案号 |
(2018)豫1281执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裴永红欠原告张嘉程借款240845元及利息(按月息1分计息,自2016年1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已经偿还的利息18800元应扣除),于2017年12月30日前还清。二、被告义马文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913元,减半收取2456.5元,由被告裴永红、义马文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1-26 |
发布时间 |
2018-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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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爱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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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义马市珠江路7幢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