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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义马文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00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281民初705号
案号
(2017)豫1281执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义马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裴永红尚欠原告张风丽借款1414205元及利息; 二、被告裴永红于2017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风丽借款400000元;于2017年10月3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1014205元,并支付从2016年9月1日起按未偿还款项为本金按月息1%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义马文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如二被告未按上述还款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未偿还借款及利息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7528元,减半收取8764元,被告裴永红、义马文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义马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09-05
发布时间
2018-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爱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义马市珠江路7幢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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