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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茂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23********00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3民初2163号
案号
(2020)豫1523执5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赵德勋、郑茂桦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余西荣、向阳、向晓玲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6月22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偿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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