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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息县立翔维斯顿厨具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72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8民初4710号
案号
(2020)豫1528执6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息县立翔维斯顿厨具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清偿原告息县担保管理办公室贷款18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款还清时止,律师费235500元应从利息中予以扣除);二、被告刘啓学、谢福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4-28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啟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8057205672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息县产业集聚区立翔大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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