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英杰鞋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17411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82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08604389】。一、限被告成都英杰鞋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原告东莞市仲鑫进出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56645元及逾期利息(2016年3月7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应以货款本金456645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所有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应以货款本金456645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东莞市仲鑫进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的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407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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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志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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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勤江社区(沙渠工业集中发展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