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利达沣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0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民二初字第00010号 |
案号 |
(2019)鄂96执恢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海卫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武汉长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2亿元,并支付利息;二、云南利达沣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上海卫运贸易有限公司应付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云南利达沣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上海卫运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08 |
发布时间 |
2019-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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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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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3号顺城写字楼西塔210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