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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信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12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103民初2478号
案号
(2019)闽0103执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省信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6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6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2%的标准,自2018年5月6日起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4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170元,由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37元,由福建省信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4933元;诉讼保全费3745元,由福建省信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1-22
发布时间
2019-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103执179号
立案日期
2019-01-22
执行法院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684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良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7912959913
登记机关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菏泽巷9号嘉福小区16#楼3#、4#、5#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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