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603民初736号 |
案号 |
(2018)豫0603执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巧英借款169644元;二、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巧英借款利息7570.5元三、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巧英逾期还款利息(以169644元为本金,按照月息1.3%,自2016年3月19日起计算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止);四、被告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五、驳回原告刘巧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1-12 |
发布时间 |
2019-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保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11693514978D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