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603民初1247号 |
案号 |
(2019)豫0603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吕游借款1049152元;二、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吕游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前八笔以每笔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从每笔借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19.2%的标准计算至本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最后一笔以24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的标准,支付自2015年1月13日起至本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但应扣除已支付利息152692元);三、被告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时间 |
2019-06-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保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11693514978D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