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鹤壁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603民初1167号 |
案号 |
(2018)豫0603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借原告孔晓梅人民币25万元,2015年10月23日到期15万元,2015年9月28日到期10万元。原、被告双方共同认可已支付原告5000元,借款余额为24.5万。二、自2017年9月起,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每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孔晓梅人民币2万元整,直至支付完24.5万元为止;三、若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任一期还款约定的履行时间予以履行,二被告应继续按照原约定利率,即19.2%的年利率承担利息损失;四、若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任一期还款约定的履行时间予以履行,原告孔晓梅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五、案件受理费4975元,减半收取2487.5元,由被告鹤壁市华韵新型建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1-12 |
发布时间 |
2019-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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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保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11693514978D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