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9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穗云法民二初字第00331号 |
案号 |
(2014)穗云法执字第05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市弘爵服装工芳有限公司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清偿借款本金127463 1 5 元及利息(计至20 1 3 年 1月24日止,利息83073.70 元;自20 1 3 年 1月25日起,以尚欠的借款为本金,按合同约定计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文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被告广州市弘爵服装工艺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本案受理费 1 0 1 276 元,保全 费 5000 元, 由三被告 共同负担1 03214 元,原告负担3062 元。原告同意本判决生效后,由上述被告直接给付或由原告向本院 申请强制 执行该受理费、保全 费 共计1 032 1 4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4-08-11 |
发布时间 |
2016-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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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坤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49933566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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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路111号附楼第二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