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九粤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2********7R5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3874号 |
案号 |
(2020)皖1202执39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阳市金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安徽九粤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郝侠借款本金1123000元及该款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清款之日止);二、被告张瑞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907元,减半收取计7453元,由阜阳市金宏5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安徽九粤置业有限公司、张瑞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0-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路元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MA2MQA7R5P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阜阳市颍州区贯清路南侧、颍州南路西侧御景城3幢18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