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众鼎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4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民初9088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89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贷款本金23079999.84元,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1月21日,利息为76964.77元,罚息为409958.5元,复利为3939.38元;从2019年1月22日起,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复利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50000元;3、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3000元;4、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5、申请执行人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名下编号为:d18041654971的电子仓单项下的财产权利在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内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被申请执行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7、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以上执行标的暂合计为23628862.4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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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陶海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96426671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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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29号华商公寓七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