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乔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21********59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221刑初16号 |
案号 |
(2020)黑1221执8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一、被告人乔桂犯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二、被告人乔桂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桂艳医疗费23458.33元、伙食补助费233元、护理费18080元、营养费12000元、再行医疗费4000元、误工费13345元、伤残赔偿金58382元、鉴定费3310元,合计134875.3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