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82********7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182民初595号 |
案号 |
(2020)黑1182执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小龙于2019年4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田国义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4,000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李小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