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枞阳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5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722民初3666号 |
案号 |
(2019)皖0722执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枞阳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对严太平等11人的保证金共计1192500元及利息72635.71元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县支行承担清偿责任; 二、上述1192500元本金及利息72635.71元,被告安徽枞阳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底前付清,并从2017年12月5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给付所欠本金的利息,款清息止。案件受理费23149元,减半收取计11574.5元,由安徽枞阳县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永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62554581636U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陈瑶湖镇前河村正大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