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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邯郸市爱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02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临尧民初字第848号
案号
(2015)尧执字第005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陈强赔偿原告郭志清医疗费1899.9元、外购药费用2177.1元、护理费7226元、误工费1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880元、交通费2500元、营养费3000元、伤残赔偿金128772元、鉴定费2000元九项,共计162455元。二、被告邯郸市爱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责任承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5-03-23
发布时间
2015-04-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凤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34730253472Y
登记机关
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魏县陵园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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