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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亚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6********12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甘1024民初1013号
案号
(2018)甘1024执1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张亚丽归还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0万元及利息(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12月22日利息119527.58元,从2016年12月23日起按照合同约定月利率9.87‰的基础上加收50%计算至借款归还之日), 庆阳富顺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9376元,由张亚丽、庆阳富顺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8-02-25
发布时间
2018-03-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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