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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中科超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27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603民初307号
案号
(2020)皖0603执30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中科超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淮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货款6891650元及利息(以198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6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以91165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张纯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7安徽中科超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二、驳回淮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428元,由淮北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担6790元,安徽中科超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663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纯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0762763346D
登记机关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路东淮纺路南金方星河湾3幢2单元1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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