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3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803民初2142号 |
案号 |
(2019)皖0803执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桐城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按照编号为流借字第20151691943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自2015年12月4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时间 |
2019-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宏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777354350C |
登记机关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528号(商业银行大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