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乾通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4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2民初12938号 |
案号 |
(2018)京0102执7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青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邦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万元、借期内利息6900元及罚息(以60万元为基数,自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算);二、被告民生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内蒙古乾通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任青英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被告任青英进行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7-10 |
发布时间 |
2018-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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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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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588号(联友大厦四楼) |






